时间:2022-09-22 22:59:50 | 浏览:920
广安市公安局前锋区分局
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警务辅助人员30名,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18周岁-35周岁(1986年9月1日至2004年9月1日期间出生) ;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国家承认学历,学信网查询)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或同等学历,但应当在入职后第一个合同期限内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否则合同期满后不予续聘;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身体健康,口齿清楚,形象气质佳,无视觉异常,无纹身,身高170CM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1.0。
(二)禁止条件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优先条件
同等条件下,烈士或因公牺牲人民警察(辅警)的配偶及子女、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优先聘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13日至2022年9月23日(上午08:30-12:00,下午15:00-18:3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需携带报名资料在现场领取《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填写报名;
3.报名地点:广安市公安局前锋区分局政治处(前锋区工业三路9号,区公安分局615室);
4.报名资料: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退役证等证件原件(复印件各1份),1寸证件照两张(白色背景);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聘用资格;
6.防疫要求:报名人员需佩戴口罩,并出示防疫健康码、行程码,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及近期省外返广人员还需出示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解除集中隔离管理通知书。
(二)综合测试
1.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不计算分值,心理测试结果分为“正常”、“异常”与“无效”,测试人员结果为“正常”进入体能测试环节,结果为“异常”和“无效”退出本次招聘。
2.体能测试
应聘者本人同意签订免责申明后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体能测试项目为:100米跑、10*4往返跑、1500米跑、引体向上、立定跳远。体能测试成绩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的标准组织实施,体能测试实行100分制,按20%计入个人总成绩。
3.笔试
笔试总分100分,按30%计入个人总成绩。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考试范围主要有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基本常识,无指定参考用书。
4.面试
面试总分100分,按50%计入个人总成绩。参加笔试考试的所有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随机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了解应试人员基本情况、综合素质、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特长等,测试应试人员个人形象、语言组织能力和表达能力。
(三)体检
总成绩60分以上,进入体检,体检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和项目标准》执行,对体检有异议的项目可进行复检一次,最终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按个人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政审,应聘人员填写《公安机关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政审登记表》,到所在户籍地派出所参加政审。若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体检合格人员总成绩排名高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按照考察结果,择优确定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
(六)聘用
对符合聘用条件且经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招聘对象,并签订劳务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包括试用期间培训考核),按《广安市公安局前锋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制度》任用;不合格的,终止劳务合同。
四、相关待遇
(一)按照《广安市公安局前锋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细则》标准执行。试用期间每月发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加班补助。同时单位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实行级别管理,按绩效考核情况和确定的级别计发绩效工资和级别工资。
(三)工作期间提供工作用餐,统一提供住宿,并按规定配发工作服装、装备。
(四)统一纳入工会管理,并享受相关福利待遇。
(五)聘用人员管理按照《广安市公安局前锋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制度》执行。
(六)单位负责开展岗前、在岗、专项教育培训。
五、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设公开举报监督电话,接受全程监督。
联系电话:0826-8387819(广安市公安局前锋区分局政治处)
监督电话:0826-8387820(前锋区纪委监委驻区公安分局纪检监察组)
广安市公安局前锋区分局
2022年9月9日
武胜县公安局关于招录临聘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武胜县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警务临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一)乡镇派出所普通岗位20名;
(二)特巡警特战中队岗位3名;
(三)特巡警普通岗位7名。
以上岗位均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20周岁-30周岁(1992年9月1日至2002年9月1日期间出生);
4.拥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国家承认学历,学信网查询),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或同等学历;
5.身高不得低于170厘米;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型端正,无精神病史,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临场应变能力;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
(二)禁止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目前正在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或曾在本市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自行辞职不满1年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与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优先条件
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及子女、全日制公安或司法类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优先聘用。
三、招聘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9日至2022年9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法定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含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退伍证(含应征入伍考察表、退出现役登记表)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寸白底证件照2张,于报名截止之日前至武胜县沿口镇清平街147号(武胜县公安局政治处503)参加报名并领取资料进行政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二)综合测试
资格审查及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心理测试、体能测试、笔试、面试。心理测试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合格的人员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能测试、面试成绩各按30%,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以《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为主,无指定用书。普通岗位体能测试参照《全国公安民警综合体能练兵手册》执行,特战岗位体能测试参照《全国公安民警综合体能练兵手册》《四川公安特巡警综合体能达标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
(三)体检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招录相关体检标准执行。
(四)确定招聘对象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招聘对象,若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可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亦需参加体检。
心理测试、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福利待遇参照武胜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待遇标准执行,缴纳“五险一金”及各类社会保险,按规定纳入工会会员并享受福利。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发放执勤补贴、加班补贴、级别补贴、绩效工资,专业人才可按规定申请技术等级补贴,年度考核合格发放年终绩效。
五、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武胜县公安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监督电话:0826-6222891(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咨询电话:0826-6223212(武胜县公安局政治处)。
武胜县公安局
2022年9月9日
邻水县公安局2022年
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等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勤务类岗位18名(男性),报名人数未达到2:1开考比例时,相应核减招聘名额。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长期生活且居住在广安市范围内的非在职人员。
(四)年满18周岁、不超过30周岁(即在1992年09月13日至2004年09月13日期间出生),急需的专业技术、专门技能人员可以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大专以上学历,退役人员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但需在入职后一个合同期内(三年)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身高在1.70米(含)以上;双眼裸视均在4.6(含)以上;实际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
(五)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六)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三)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四)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五)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六)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七)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八)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九)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2年09月13日―09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法定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邻水县公安局一楼门卫处。
(三)报名所需资料:1、本人到场并填报《报名登记表》(报名时在报名点领取并填写);2、同底免冠1寸彩色近照2张;3、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需提供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退伍证、驾驶证、计算机及普通话等级证等能证明自身特长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4、个人征信报告。
(四)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的身份信息、学历、征信报告等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的考试。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与报名提交的信息一致。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件、资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五)防疫要求:报名人员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现场报名需佩戴口罩,并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同时,需提交《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现场签订)。健康码、通信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有风险区所在地区旅居史且未完成相关防控措施前的人员不得到现场报名及参考。
五、考试
考试由心理测试、体能测试、笔试、电脑实际操作、面试组成。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心理测试、体能测试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心理测试、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下一轮考试程序。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电脑实际操作占总成绩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考试按总成绩进行排名,成绩相同者,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优先。体能测试的项目和评分方法、标准参考《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2011】48号)执行。测试时间为2022年09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审
根据考聘名额,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政审人员,由邻水县公安局统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体检
对政审合格的,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色弱、肢体功能障碍、有影响面容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乙肝病原携带者为不合格。体检费用自理。
八、聘用
体检合格者,由邻水县公安局统一组织岗前培训。未按规定参加岗前培训的,取消聘用资格。岗前培训合格者方可报到上岗,试用期为两个月,期满经邻水县公安局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劳动合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九、待遇
聘用的人员工资待遇按照邻水县公安局现有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各项保险由邻水县公安局和本人严格按相关规定办理。
十、其他
此公告解释权归邻水县公安局所有。
邻水县公安局
2022年09月13日
来源:前锋公安 平安武胜 邻水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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